摘要:新中國成立后,在從新民主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的過程中建立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等,這些基本政治制度為新中國各項事業的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提供了政治保障。隨后,黨和人民對在中國建設社會主義的道路進行了艱辛的探索,“文化大革命”干擾和中斷了這一探索。1978~1989年是新時期政治體制改革的第一個階段,政治制度恢復重建,政治體制改革逐步展開;1989~2002年是新時期政治體制改革的第二個階段,主要是提出了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不斷推進各項民主制度和法律體系的建設;2002~2012年是新時期政治體制改革的第三個階段,主要是明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途徑,穩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并宣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確立;從2012年中共十八大開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踏上了政治體制改革的新征程,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繼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修改憲法,實施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經過70年的探索和發展特別是40年的改革開放,當代中國政治制度不斷走向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迎來了從創立、發展到完善的偉大飛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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